圖為內蒙古東立光伏電子有限公司廠區
內蒙古東立光伏電子有限公司位于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旗工業園區緯二路南、經六路西。烏拉特前旗工業園區位于先鋒鎮境內,東距包鋼25km,西距旗政府所在地烏拉山鎮50km,園區緊臨包蘭鐵路、京藏高速公路、110國道三條交通大動脈,交通便利。
評價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運用安全系統工程原理和方法,通過對該項目運行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分析,預測危險、有害因素可能導致的事故后果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措施建議,使其在運行期內的安全風險控制在安全、合理的程度內。
內蒙古東立光伏電子有限公司年產7500MW太陽能電池組件及配套項目一期年產1.2萬噸多晶硅項目的安全現狀評價。包括相關證照、廠址及周邊環境、總平面布置、建構筑物、生產工藝及設備設施、公用工程和輔助設施、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等涉及的安全條件和安全生產條件。
圖為吉安公司技術專家在企業檢查
近日,我公司項目組付勇、張德蔚對《內蒙古東立光伏電子有限公司年產7500MW太陽能電池組件及配套項目一期年產1.2萬噸多晶硅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現場核查意見》中7項短期內不能整改項(企業承諾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整改)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
通過查看現場和查閱資料,對整改結果進行了確認:企業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結果符合要求。
內蒙古東立光伏電子有限公司年產7500MW太陽能電池組件及配套項目一期年產1.2萬噸多晶硅項目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14年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4〕第十三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13年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1號)、《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2015年修改)》(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1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的通知》(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監總廳管三[2011]142號)、《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2015年修改)(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0號)等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的規定,具備安全生產條件。
供稿:付 勇
編輯:張紫娟
圖片:付 勇
審核:王麗麗